关于加强我省乡风文明建设的提案
来源:    2020/01/11

 

  “乡风文明”贯穿乡村振兴的各个方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灵魂,也是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重要抓手。乡风好不好,直接影响着农民对待个体、家庭、社会的态度。

  乡风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从整体把握,全面推进。不但要治标,更要治本,不仅要立足当前,更要放眼长远,要多管齐下,努力营造农村新环境,倡导农村新风尚,满足农民新需求,培育新型农民。为此,我们建议:

  一、以文化人,实施先进文化引领工程。一是以“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为目标,将乡风文明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与农村产业发展、生态文明、乡村治理工作一同安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二是要突出乡风文明特色,通过创新文化载体、创新文化样式、创新文化活动,从农村实际出发,选择农民听得懂、能理解、用得上的方式,持续把乡贤文化、孝亲文化、友邻文化、乡愁文化等传统民俗文化融入更多现代道德、价值、文明元素,赋予乡村文化更深刻的内涵。三是联合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将乡风文明建设纳入社会治理,提高乡风文明建设的法治水平,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移风易俗,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一是广泛开展创建各种形式的文明户、文明组、文明村镇活动。二是深入挖掘,树立典型模范。充分发挥区镇(街)村各级力量,引导干部群众注重在基层一线发现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准,大力表彰农村凡人善举,如设立移风易俗类奖励,对于带头树立婚嫁节俭新风、自觉抵制丧葬迷信活动的家庭、个人予以物质奖励。三是广泛宣传典型。充分依托媒体力量,积极传递“凡人善举”的精神力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以此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

  三、加强村民自治,增强“村规民约”效力引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用制度约束、抵制、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革除陋习,弘扬正气。探索建立“一约N会”(如,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环境卫生理事会、社会治安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对红白喜事等相关事项进行规范,既考虑乡里乡亲的感情表达,又切实减轻村民的负担,逐步形成村民自治机制体制。对“村规民约”等制度的修订完善,要“从下到上”民主集中,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把村民反对什么、喜欢什么、追求什么,都写进去,形成村民普遍认同自觉遵守的标准,让村规民约在日常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真正将村规民约等落到实处,让“村规民约”在基层自治中切实发挥作用。

  四、创新活动载体,推进乡风文明队伍建设。一是搭建文化平台。积极扶持各类民间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农村文体骨干、民间文化能人的传、帮、带作用,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和涉及戏曲、文学、书画、武术、音乐、舞蹈等各个领域的特色群众性文艺活动,举办农民运动会、农特产品展示节、农民文化节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使农村文化与乡风文明呈现生机与活力。二是完善文化设施。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乡镇为依托、农户为对象,按照“修缮一批、改造一批、建造一批”的思路,发展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发现和塑造有见识、有担当、有威望又自愿扎根农村的乡村能人,组建县、乡、村三级乡贤协会或商会等社会组织,对乡贤回乡创业、投资等给予特殊优惠和扶持,以产业、项目牵线搭桥,引导乡贤回乡以专长、技艺为家乡建设服务。

(民盟甘肃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