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医养结合建设的提案
来源:民盟甘肃省委员会    2020/01/12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多个有利于促进老年人健康养老的系列文件,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各地以试点为基础,立足居家社区和服务机构,积极探索不同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机制,不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但是,目前我省医养结合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仍存在相关扶持政策尚未落地、部门联动机制还不顺畅和养老服务体系及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卫生健康和民政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晰,主抓主责不明确,如:医疗机构看病能使用医保,医疗机构参与的养老机构却不能使用;民办养老院可以享受床位等民政补贴,公办医疗机构的养老院却不能享受;二是政府出台的政策多属于指导性文件,原则性的要求多,可操作性的措施少,加之政府多部门衔接不力,协调困难等原因,一些优惠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落实。比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备案”困难,导致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职能“挂靠经营”,一些政策和补贴等不能申请。三是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率不高。突出问题是民政部门的一些政策性补贴到位率不高,养老服务社会效益很好,但经济效益亏损情况严重,严重制约着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的健康发展;四是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社会养老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相比,还有差距。市县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尚未全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资源紧缺。以庆阳市为例,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床位仅3.52张(按二级以上老年病科床位计算),供需矛盾突出。目前全市建立医养结合机构6家,其中设立老年分院、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各1家。能够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一体化接续性服务的机构不多,养老床位少,不能满足社会化需求。

  为此,建议:

    (一)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一是明确卫生健康、民政、人社等部门职责分工,做到费随事转,解决相互依赖,推诿推责问题的发生。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卫生与民政部门)。加快推进规范化“养办医”“医办养”的备案登记,高效建立两机构疾病诊治“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等服务。二是建立健康体检普惠机制,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家庭医生上门诊疗及特色需求服务。

    (二)建立社会保障机制。社保、卫生部门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为老年人在社区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提供方便;完善医疗报销机制,将医护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与医疗保险等制度有机结合;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养老保险等。

    (三)健全人才机制。鼓励全省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护理等对口专业,培养专业医护人才队伍;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引导医学毕业生流向基层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承担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

    (四)培育发展康养产业,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要素,制定符合本地健康养老产业政策措施。发挥强有力的引导作用,通过制定税收、金融、土地、资金等优惠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持,吸纳社会、机构、金融资本投资发展康养产业,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参与的医养结合养老专业化、社区养老集约化、机构养老品牌化、基地养老融合化发展格局。

    (五)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医养结合有机结合,提升服务水平,使居家老人在家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六)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合理规划和指导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建设,调整供给结构,解决养老服务机构的结构性难题。凸显公立养老公益性,发挥民营养老机构服务的多元化、灵活化。